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旨為公司建立與績效連結的薪酬制度,忠實履行董事會所賦予之職權,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定期提出薪酬制度方案或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與決議。

本委員會主要職權如下:
1.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依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人數不少於三人,本委員會至少應有獨立董事一人參與,並由全體成員推舉獨立董事一人擔任召集人。

薪酬委員會每年至少應召開二次,並每年定期進行薪酬委員會之內部績效評估,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股東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