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稽核


本公司內部稽核組織單位為稽核室,隸屬於董事會。
內部稽核係為加強各部門之聯繫與協調,並隨時反應規章制度執行的差異,導入預期目標之軌道,以發揮企業整合之乘數效果。

稽核作業包含:
1.計畫查核。
2.專案查核。
3.追蹤查核。

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1.年度稽核計畫擬定與執行:依據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稽核單位人員設置及職責規定」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規劃及執行年度稽核計畫,並出具稽核報告。
2.專案稽核擬訂與執行:依董事會或其授權人之指示,執行專案稽核。擬定與執行年度稽核計畫,每年底擬訂年度稽核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後,按計畫執行。
3.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獨立董事報告與溝通:例行性董事會議中定期報告及每月向獨立董事呈核報告,每季及必要時向董事長、審計委員會進行報告稽核工作情形。
4.缺失追蹤及管理:定期追蹤內部稽核所發現之內部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